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能源的支撑。十八大以来,浙江能源转型成效显著,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能源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只有继续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才能实现以高质量能源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能源转型为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一)能源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2017年全省电力总装机8898.6万千瓦,人均装机1.57千瓦,超过英国接近韩国目前水平。全省形成以“两交一直”特高压为支撑,以“六横两纵”500千伏电网为骨干的输配电网络,供电可靠性水平国内领先。全省初步形成“多气源、一环网”的天然气网络,管输气通达县(市、区)54个;成品油管道覆盖除舟山、丽水之外的9个市,管输比例达到50%以上,走在全国前列。电力、天然气、石油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全省迈向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能源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近年来浙江坚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与高效清洁利用化石能源并举,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与2012年相比大幅下降约10个百分点,清洁能源占比大幅提升约8.3个百分点。2017年全省天然气消费105亿立方米,五年年均增长18%;全省新增装机增量中94%为清洁能源。化石能源清洁化改造快速推进,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并率先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能源领域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2017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2015年累计下降15.2%、9.9%,减排效益十分明显,有力保障了高质量发展。 (三)能源效率显著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能源支撑。浙江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17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预计同比下降3.7%,较2013年下降17.4%,能效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以3.7%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7.8%的经济增长。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效率进一步提高,炼油、火电、钢铁、水泥等一批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2016年全年共节约800万吨标煤,相当于舟山市和丽水市一年的总用能量。能源效率不断提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持续能源支撑。
二、当前能源供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高质量发展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对比高质量发展要求,浙江能源发展尚存在以下差距。 (一)局部地区部分时段限电停气,还不能确保能源“用得上”。高质量发展要求能源供应保障平衡有余。浙江电力供应总体宽松,但局部地区存在配电网供电能力不足、峰谷差过大等因素导致拉闸限电现象,保供还有压力,尤其迎峰度夏期间尤为突出。天然气保供既有气源问题,也有气网问题,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2017年全国天然气供应趋紧,浙江天然气供需平衡被打破,出现了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的供气缺口。全省通管道气的城市基本都达不到三天用气量的应急储备能力。同时,能源需求刚性增长与“双控”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能源价格整体较高,还不能确保能源“用得起”。高质量发展依赖于有竞争力的能源价格。浙江近年来多次降低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有效减轻企业成本压力,但仍属于全国高价格地区之一。对于采用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或实施集中供热的企业来说,运行成本增加较多,企业负担加重,能源清洁但不经济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还不能确保能源“用得好”。浙江经济要高质量发展,需要提高能源供应的档次,更多采用绿色、低碳、清洁的能源。浙江能源结构还不够清洁,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高22个百分点,天然气占比低19个百分点。欧盟、日本等发达地区经验表明,优质、清洁能源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以高质量能源支撑高质量发展 迈入新时代,高质量能源至少应具备清洁低碳、经济高效、安全可靠三个特点。为加快构建高质量能源体系支撑高质量发展,浙江要坚持以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为重要目标和抓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更加注重长远布局,更加注重倒逼转型,更加注重惠民利民,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一)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化,助力美丽浙江建设 根据预测,浙江将在2025~2030年期间达到用能峰值,在这之前仍处于用能持续增长阶段。要全面实施清洁能源战略,确保满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用能的需求和美丽浙江建设对优化能源结构的需求。 一是推进能源供应清洁低碳化。增量能源需求原则上通过发展清洁能源、外来电平衡,存量能源逐步由清洁能源、外来电和清洁煤电替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规模化发展,重点推进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和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省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电力装机容量比重达到13.9%,电力消费量占比达到5%。安全发展核电,到2020年,全省核电装机达到900万千瓦左右,在建500万千瓦以上,并为全国提供先进核电技术示范。适度引进外来电,提高外来电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 二是推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消费替代,积极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电力消费,加快电动汽车、轨道交通、船舶、机场廊桥岸电发展,提高城乡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扩大天然气消费,提高居民管道天然气覆盖率和天然气居民用户普及率,继续推进车船“油改气”和用煤企业“煤改气”,巩固和推进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工作。进一步提升油品品质,争取先于全国全面实施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快实施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工程,热负荷在100蒸吨/时以上的各类园区全部采用集中供热。 (二)加强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目标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控制体系,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浙江的目标任务,确保能源利用效率和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把新建涉煤项目准入关,加大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力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高效低耗产业发展,促进传统高耗能行业能效持续提升,重点在水泥、印染、造纸、钢铁、化工、化纤、电力等行业,全面淘汰落后及相对落后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大低参数、小容量等低效火电机组和热电机组的改造和淘汰力度。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全省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车中节能环保车辆达50%以上。实施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示范,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示范应用,构建绿色制造示范体系。 (三)坚持安全保供,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底线 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构筑安全、高效、智能电网,探索能源互联网试点,确保风能、太阳能等各种清洁能源消纳,推动分布式光伏、微燃机及余热余压等多种分布式能源的广泛接入和有效互动。建设覆盖全省、多气源衔接的天然气管网,全面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县通”。建设设施先进、安全可靠的成品油管网,基本实现成品油主干网“市市通”,建设一批具备加油、加气、充电中的两种及以上功能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加快建设高效、快捷的热力管网,确保满足全省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集中供热需求。加快构建满足要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便捷、国内领先的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适应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增强油气资源保障能力。实施千万LNG接收储运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应急储气设施,初步建成上游、省、地方三级应急储气体系,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3天以上。加快实施千万石油储备工程,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石油储备基地。 三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开展火电深度调峰改造试点,挖掘燃煤机组调峰潜力。进一步优化全省抽水蓄能电站布点。引导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建设上规模的电储能设施,探索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 (四)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要聚焦高端化,做大做强可再生能源、火电清洁高效利用、智能电网与储能动力装置、核电关联产业、油气通用关键设备、能源监测六大领域,做大做强浙能、正泰、杭锅等企业。 二要聚焦智能化,深化互联网在清洁能源装备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商业模式和业态的创新,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推动企业由设备生产向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推动杭氧等企业做大做强能源服务。 三要聚焦集群化,做大做强宁波、湖州储能与动力电池产业基地,杭州、温州风机整机及核心配套装备产业基地,绍兴、金华清洁高效火电装备基地,提升嘉兴光伏产业高新园区和桐庐富春水电基地,深化海盐核电关联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清洁能源产业基地。 (五)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降低能源成本 加快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建立现代能源市场体系,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一是推进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完善发电权、火电关停容量、排污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探索实现节能量财政补偿和交易制度,全面推行区域能评,推动全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等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性能源要素交易平台。 二是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建立以电力现货市场为主体、电力金融市场为补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2020年实现浙江初期电力市场试运行。开展嘉兴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力交易,电价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 三是有序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根据国家油气改革部署,加快推进政企、政资、网运、主辅分开改革,明确油气管网、LNG接收站、城市调峰设施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导向的运营体制。进一步理顺供气环节,整合地方高压管网公司,取消市级高压管网加价环节,放开大用户直购;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分步推进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企业向下游用户直供。 四是完善政府能源调控。深化能源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下放部分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理顺能源管理职能,构建现代的能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打造油气保护监管平台、充电桩运行监管平台等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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