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有三桶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最近,又有了第四桶油,叫做“中地沟油”。“中海油”和“中地沟油”的日子都不太好过,中海油是因为做得太差了,“漏油”——破坏海洋生态,“中地沟油”是因为做得太“好”了,污秽的泔水做成的地沟油,用现有的检测手段竟然都没法“验明正身”,大部分指标和食用油一个级别。
各位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身价很高的石油漏了会没人捞,而身价极低的废弃物——地沟油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且不论地沟油最终的流向是否正确,它至少解决了废弃物处理的问题。由此引发了我的思考,在海洋经济“热火朝天”、海洋生态环境面临“陆源海源”双重压力的情况下,如何让海洋溢油等各类废弃物、污染物也有人“趋之若鹜”,也即如何才能探索出一条“类似”地沟油的有利可图的海洋环保新路子。 一、推动海洋循环经济发展刻不容缓 第一,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2008-2010三年海洋环境公报显示,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污染明显加重(图1),严重污染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的比重从47%上升到了60%。并且,大部分海域还受到重金属的污染。 从图2可见,褐色的区域表示“严重污染海域”,从北到南,几乎全部海岸线都被严重污染海域包围了。如果海洋生态环境继续恶化,恐怕“舟山群岛新区”的“海上花园城”的目标只是“黄粱一梦”,海鲜也将成了重金属的携带者,威胁人体健康。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我们必须在搞好海洋经济的同时,用同样的力度搞好海洋生态环境。 第二,海洋环保力量还十分薄弱且分散。船少船小、政出多门的问题比较突出。 第三,海洋循环经济是基于“经济利益”考量的海洋环保路子。既然暂时管不住,那海洋环保怎么办?还是要走传统的老路吗?还要单一地通过不断加强环保监管、环保考核,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相对完善的陆上监管体系都不尽如人意,更何况海上。事实上,今天我从“地沟油产业链”得到启发,提出海洋环境保护的新路子:那就是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因为,地沟油能成功处理掉“废弃物”,其实得益于产业链的每一个参与者都享受“高额”的利润,这就是循环经济的成功之道。 因此,我认为,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信仰,普遍缺失信托责任的国度,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是浙江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解决浙江资源能源、海洋生态环境及海洋产业发展三大枷锁的金钥匙,它通过“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3R),实实在在地产生了经济效益,让产业链的每个环节分享利益,最终促成资源能源的节约、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海洋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是海洋渔业循环经济。在参与《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嵊泗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我们发现嵊泗是小贻贝大产业、贻贝壳大污染,贻贝养殖产生的壳起码2万吨以上。企业随意倾倒,严重污染了海洋环境。其实,贻贝壳可以做油漆,也可以做成饲料的添加剂。据了解,现在嵊泗已和上海一家涂料公司达成了合作生产的意向,贻贝壳已被加工成了高级环保型墙面涂料。类似的水产品加工业案例还很多。 海洋渔业正由传统的捕捞转向“耕海牧海”,蓝色碳汇工程、水产品加工的发展将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严峻的挑战。但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来看,无论是加工废水,还是鱼鳞、鱼皮等下脚料,都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实践已证明发展渔业循环经济,既可以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也可以帮助企业捞“金”网“银”。因此,海水养殖节能减排、水产品加工的废水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应该成为海洋循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二是海洋工业循环经济。在参与《穿山半岛区域发展规划》编制中,我们发现了一家从事废油回收利用的企业。这家位于穿山半岛最东侧的企业叫做“千和环保”,其业务涵盖海上溢油应急抢险服务、船舶油污水回收和处理、废矿物油回收加工等。废矿油是一种含有多种毒性的物质,在国家废物名录中排名第8位,1吨废矿油能污染100万吨海水。但其循环利用起来可以加工成机油、润滑油。其实北仑还有4、5家类似的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当时我们设想这里是不是可以打造成为“浙江海洋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借助优越的区位条件,向东辐射舟山群岛新区,防范海上溢油、临港工业废矿油、船舶油污水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 传统上,临港重化工业是资源能源的消耗大户,也是对海洋生态威胁较大的产业领域。大力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将使这些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海洋工业循环经济,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除了以上渔业和工业循环经济两点之外,随着人口和产业的集聚,沿海和海岛地区用电、用水等问题将日渐突出,以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利用为代表的资源综合利用也应该是海洋循环经济的重中之重,同样要大力引导发展。 三、海洋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对策 一是深化规划研究。在海洋环保“十二五”规划、海洋事业“十二五”规划等重大涉海规划中,还没有提及海洋循环经济这个概念。建议首先要抓规划研究,要在循环经济和涉海重大规划中增加海洋循环经济的笔墨。个人认为,政府主导的海洋循环经济规划与研究要侧重宏观制度层面,产业链构建要交给商业嗅觉灵敏、市场运作经验丰富的企业来操办,关键技术攻关则要交给企业研发中心与科研院所研究团队来共同完成。 二是循环经济财政补助向海洋领域延伸。舟山已有六横海水淡化工程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建议未来省里可重点考虑推选海洋循环经济领域的项目。同时,建议每年10亿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方面,适当关注海洋循环经济领域。同时,对项目必须严格筛选、严格监管、严格验收,要对纳税人的钱负责。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现阶段,加大海洋循环经济宣传力度十分必要。建议在宣传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重点宣传海洋循环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海洽会上,要吸引企业的目光,引导他们投身海洋循环经济领域。 人不应把地球当做垃圾场,人是生态系统的一员(肯尼斯·博尔丁),蔚蓝的大海固然赏心,泛黄的大海也未尝不可,怕就怕漂浮的油污、绵延的垃圾岛、凶猛的赤潮以及看不见的重金属污染。发展海洋循环经济,以利驱之,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让我们这些规划咨询人来共同推动这项事业前进,呵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蓝色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