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 从前期决策到验收运营,政府投资项目合规管理应当这样发力——2026年第二十三期“思享汇”专家发言摘编
2026-10-29
政府投资项目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随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规模持续扩大,项目前期决策、过程管控、审计监督与验收管理中的合规问题日益凸显。近日,我院举办2026年第c期“思享汇”(总第四十八期),以“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为主题,邀请五位专家,分别围绕审计、政务监督、法律、前期管理、验收管理等不同角度进行探讨。研讨会由我院宏观经济研究所所长郑晓峰主持。 浙江省委改革办原二级巡视员徐星明以《强化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为题,提出前期工作是统一思想、完善技术方案、落实建设条件、提前化解风险的过程,是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他强调,审批合规要坚持“法定事项一个不能少、法外环节一个不能加”,当前部分可研报告存在规划政策符合性阐述空泛、运营维护方案缺失等问题,应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维度提升前期工作质量。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总经理杨瑛以《地方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实操》为题,认为我国政策性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但专项债项目收益虚高、落地后实际收益低的问题普遍存在。传统事后审计在问题形成后再追责纠偏,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他提出应将全过程跟踪审计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标配”,坚持风险早识别、投资早控制、问题早解决、责任早明确,通过实时纠偏支撑项目顺利合规推进。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发展部副主任崔燕以《从政绩观偏差通报看项目合规推进》为题,从近期政绩观偏差通报案例切入,分析当前政府与国企投资边界、隐债认定的现存问题,并结合地方实操困境,提出强化前期决策、对管控边界做好合规论证、投资项目需聚焦效益等建议。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副主任汪挺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法律风险识别及对策建议》主题,以一起“先进场后立项”被诉付款案为例,从程序性合规、合同效力、国资责任等层面剖析了“先干后批”项目的风险,建议确需先进场的项目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法律性质、费用承担等规则,并推动法务在项目前期尽早介入。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骏毅以《地方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管理》为题,分享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项目验收管理经验。他提出,重大调整须尽早履行申报程序,验收阶段发现的大部分问题根源在于前期实施阶段管理不到位,应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机制,把合规问题解决在项目推进过程中。 参会国企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大家认为,随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入更加注重质效的新阶段,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全程管控,聚焦项目前期谋划论证、资金使用监管、建设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管理、运营绩效评价、健全合规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科学化、管理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