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能环所组织召开2026年第5期“思享汇”,围绕“绿产变资产:生态资源资产融资”开展交流讨论,邀请中咨公司、人行浙江分行、地方发改部门代表及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省分行参会,并赴舟山市、遂昌县开展项目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研究报告,以飨读者。 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核心在于打通“绿产”向“资产”转化的通道。当前,各地探索中普遍面临权属不清、价值不明、变现无门等堵点。破题关键在于构建产权清晰、权能丰富的产权机制,以及产品适配、风险可控的金融支撑体系。生态资源资产融资的本质,是将具有清晰产权、稳定收益但缺乏流动性的生态资源,通过金融化手段转化为可交易、可融资的资产。 
绿产,即生态资源资产,指具备明确产权归属、可量化价值、能够通过市场化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的生态资源要素,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核心标的。 具体涵盖三大类资源。一是自然资源类,包括山、水、林、田、湖、海洋、矿产等原生性自然资源。二是辅助要素与设施类,涵盖农房、水利设施、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配套资源。三是生态产品类,包括碳汇、绿色能源、洁净水源等衍生资源。 在实践运营中,可具象化为涉水、涉林、涉海、涉矿、涉农村五大类典型资产,各类资产并非割裂,而是以某一类为核心,兼容跨品类关联权益。 
一是破解“两山”转化堵点的核心抓手。通过资产化确权、价值量化与机制赋能,破解生态资源“权属不清、价值不明、变现无门” 的痛点,将生态保护的外部性收益内部化,完善“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的长效机制。 二是支撑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投资端,绿产资产化开辟绿色投资新赛道,如遂昌县矿山生态修复打造“地心世界”文旅项目、岱山县海域使用权确权后落地大黄鱼养殖项目,激活闲置生态资源投资价值;消费端,资产化运营催生生态康养文旅、高品质绿色农产品等新业态,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要。 三是推进生态共富的关键路径。通过资产化,让生态富集的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营性资产,拓宽村集体与农户增收渠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生态红利全民共享。 
“绿产变资产”的核心在于构建产权清晰、权能丰富的产权机制,以及产品适配、风险可控的金融支撑体系。 产权机制是基础前提。生态资源资产基本属国家和集体所有,其产权建设需跨越三道关口:一是创新所有权实现形式,设置用益物权,让渡使用权;二是丰富使用权类型,创新设置水域旅游开发权、溶洞资源使用权、森林碳汇开发权等权属类型;三是权属登记和扩权赋能,由主管部门颁发权属证书,赋予其出让、转让、入股、担保等权能。 金融支撑体系是关键保障。资产的价值本质上源于人的价值观,得益于“两山”理念深入人心,绿产加快为金融机构所认可。金融工具是链接绿产到资产的桥梁,核心逻辑是将生态资源资产转化为金融机构认可的产品,抵质押贷款是目前最常用的工具。其要害在于:金融产品和服务要适应绿产特色禀赋;绿产价值评估要形成各方共识;风险防控要有相应制度安排。 
我们认为,生态资源资产融资,应当是具有清晰产权、稳定收益、但缺乏流动性资产的金融化过程,划分为资源到资产、资产到资本两个环节。五大类典型资产融资模式各有不同: 涉水资产:涵盖水库、岸线、水域经营权、取水权等,典型模式如“取水贷”“用水贷”。如丽水市针对水电站、水库等推出“取水贷”,已授信307亿元,发放111亿元。 涉林资产:涵盖林地、林木、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林业碳汇等,典型模式如林权抵押、竹林碳汇质押。龙泉市深化林权改革,推出林权抵押等10多种产品,实现贷款2.8亿元。 涉海资产:涵盖海域使用权、海岛开发权、海洋生物资源等,如舟山大黄鱼养殖项目,以海域使用权证为基础,结合生态养殖产业链现金流,获得银行综合授信。 涉矿资产:涵盖矿洞、溶洞、采矿权、矿山修复后的文旅开发权,如遂昌废弃矿山文旅项目,将矿洞改造为沉浸式旅游目的地,以项目未来收益为还款来源,转化为可融资资产。 涉农村资产:涵盖农房、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村集体生态资源权益等,如松阳传统村落项目,通过统一收储闲置农房、古民居,完成全国首单传统村落生态资产权益交易,成交金额938万元。 
一是建立健全生态资源资产重大项目库。分级建库,梯次储备。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项目库,形成梯次推进格局。精准谋划,主体明确。聚焦建设内容清晰、还款来源明确、运营主体可行的项目,做实前期工作,探索实践项目融资模式。 二是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形成差异化生态位。政策性银行聚焦重大项目、引领性项目;国有大型银行推动标准化产品提质扩面;股份制银行围绕生态农业、文旅等产业链深化产品创新;农商行、城商行深耕本地,开发“取水贷”“碳效贷”等新产品;鼓励将贷款利率与生态产品价值增值、碳减排成效等挂钩。 三是构建全省统一的生态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加快制定并发布《生态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指南》,针对涉水、涉林、涉海、涉矿、涉农村五大领域出台专项评估标准。发布资产评估典型案例,推动资产价值评估形成各方共识。 四是完善风险防控与分担机制。引导地方设立生态资源资产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生态资产保险、碳汇保险等专属产品。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针对生态资源资产融资项目特点,设计灵活的担保产品和风险共担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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