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碳排放权交易、碳足迹管理的现状问题和建议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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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领导对我院牵头撰写的《我省碳排放权交易、碳足迹管理的现状问题和建议》一文作出批示。我院课题组成员为李军、周世锋、汪东、陈丽君、叶子菀、宋蝶、高轶、吴君宏、易湘瑜。

碳排放权交易和碳足迹管理是“双碳”目标下推进企业节能降碳的两大重要工具。碳排放权交易利用价格信号推动企业从“被动减排”向“主动降碳”转变,碳足迹管理从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近年来,我省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碳市场,率先开展碳足迹管理系列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课题组对比广东、上海、江苏等地试点经验和创新政策举措,分析了我省在碳排放权交易和碳足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积极参与者,我省强化碳排放权交易履约,企业碳市场参与度高,碳市场纳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交易活跃度均居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参与试点碳市场与碳金融等先行先试探索不足,强制减排市场价格发现、减排激励等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以及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参与度不足等问题。面向“十五五”,碳排放权交易面临全国强制减排市场主体扩围、配额有偿、基准线收紧与“双碳”考核双重压力。

在碳足迹管理方面,我省率先开展碳足迹标准研制、数据库建设、评价认证等实践,建成纺织服装产品本土化碳足迹数据库,纺织品(绍兴市、温州市苍南县)、木制品(湖州市)2类产品纳入国家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但仍存在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数据库建设进展缓慢,本土化碳足迹数据库因子尚未得到国际互认,碳足迹认证服务体系尚不成熟等问题。面向“十五五”,碳关税加码将对我省装备制造、五金机电、家电和汽车零部件等外向型制造业造成较大压力,同时产业供应链碳核算体系的建立为加速布局重塑出口低碳竞争力带来机遇。

基于以上分析,为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降碳的牵引作用,对照国家相关要求,课题组提出健全我省碳排放权交易、碳足迹管理等市场化机制的三方面建议:

一是积极争取探索试点,拓宽市场化降碳路径。建设省级碳普惠市场,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衣食住行用”等生活领域的减碳行为,构建全省统一碳普惠减排交易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积极争取国家碳足迹管理综合试点,先行探索以“数据库、计量、核算、评价、认证”为核心的碳足迹管理体系,争取浙江更多产品纳入第二批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争取碳金融创新试点,分阶段开发碳配额质押贷、碳回购、碳效贷、碳债券、碳基金等碳金融工具。

二是加强行业企业碳管控,双向施策挖掘降碳潜能。坚持反向倒逼,出台我省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碳减排行动方案,有序落实碳配额分配基准线收紧、行业总量控制、有偿分配等市场调控政策。加强碳市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倒逼作用,合理确定各行业降碳目标。加强数据质量监管服务,深化“日常检查—异常发现—问题核实—督促整改—销号反馈”闭环监管。坚持正向激励,拓宽自愿减排渠道,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和机构开展CCER方法学的制定、修订和认证。加强零碳园区、低碳园区等载体建设,以及绿色采购、绿色消费等政策举措,拓展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强化“两重”“两新”、绿色金融、技改贴息等多渠道资金支持。

三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碳管理水平。提升产品碳足迹基础核算能力,聚焦纺织、化工、机电、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加快碳足迹标准、本土化碳足迹因子研制,加快建设浙江特色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以纺织、石化、“新三样”等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加强碳足迹互信互认,探索开展“一次核查,多张证书”。加快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咨询、碳足迹认证、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涉碳咨询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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