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的建议,获省领导批示

2025-11-23

近日,省领导对我院《决策咨询》2025年第55期《高质量推进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的建议》一文作出批示肯定。作者为李军、周世锋、汪东、陈丽君、林成淼、高轶、宋蝶、曹可锌。


园区既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也是能耗和碳排放的重要来源。推动园区低碳化、零碳化,将助力我省零碳能源开发和就地消纳,拓展碳排放空间,助力优势传统行业发展和新兴未来产业布局,破解国际碳贸易壁垒困局。


课题组围绕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开展了系列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我省园区在绿色低碳转型存在三方面瓶颈:


一是从碳排放看,园区碳生产力偏低,低碳转型难度较大。园区碳排放总量大,强度高,以2024年为例,全省园区碳排放总量近3亿吨,占全省碳排放的一半,碳排放强度约1.4吨CO₂/万元,是全省平均的2倍。园区碳排放主要来源于电力和煤炭消费,合计占比约90%。此外园区内零碳能源自给潜力仅20%左右。


二是从产业发展看,园区产业高碳依赖明显,传统产业降碳意愿不强。受2027年全国碳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主要排放行业的要求和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新电池法案影响,我省石化、化工、造纸、电池等产业降碳需求迫切,但相关产业降碳存在较大制约。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占比大,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的现状使得企业降碳意愿不强。


三是从空间分布看,零碳能源与园区存在一定空间错配,园区产业布局不合理给降碳带来挑战。园区周边零碳能源普遍与园区距离较远,开展零碳能源直供存在建设成本高、通道资源受限等问题。空间分散给园区能源集约利用、产业链协同降碳等带来较大挑战。


课题组针对以上问题,同时借鉴国内外低(零)碳园区建设经验,提出五方面建议:


一是完善工作推进体系。建议分批启动低碳园区建设,“十五五”期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完成低碳化改造。聚焦沿海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地区以及非沿海有降碳刚性需求产业集聚园区,全面开展省级零碳园区试点建设。


二是构建低碳供能体系。建议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改造行动,加快探索煤电低碳化改造路径,加快推动产业用煤煤改气(汽)、煤改电。推动零碳能源极致开发,实现园区屋顶光伏能装尽装,有序推进园区分散式风电发展。推动LNG冷能、电厂余能、工业余热等梯级利用和高温工业热泵发展。统筹谋划推进绿电直连模式落地。


三是建设低碳产业体系。建议推动园区传统高耗能产业和新型高耗能产业能效提升,提高园区增量项目准入要求。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增长极。促进园区产业、物料、资源循环链接,提高资源产出率。


四是建立协同治理体系。建议探索零碳园区“山海协作”新机制。推进“绿岛”式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集中供热、供冷、供压缩空气系统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覆盖园区主要用能企业和电源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


五是研究支持政策体系。建议统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低碳园区、零碳园区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探索通过地方专项债等形式支持低碳园区、零碳园区相关项目建设。优化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实现金融产品与项目精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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