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盘活城市存量资产的思路及对策举措研究,获省领导批示

2025-11-19

近日,省领导对我院参与撰写的《高水平盘活城市存量资产的思路及对策举措研究》一文作出批示。我院课题组成员为潘毅刚、汤欢、伍洲、徐可、周哲伟。


报告指出,我国城市依赖土地财政进行“增量扩张”的模式已难以为继,存量挖潜是城市内涵式发展的必然选择。依靠大规模增量建设拉动城市发展的模式已触及“空间”“资金”双重天花板,多数城市中心区“无地可用”,房地产市场调整也使“借债搞基建、卖地还本息”的资金循环难以为继,存量盘活从“选择题”变为“必答题”。城市存量资产规模庞大、潜在价值极高,且多位于黄金地段,活化后能撬动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是亟待开发的“富矿”。


在存量资产盘活工作推进过程中,政府需遵循动态规律,建立常态化管理体系,避免“运动式”推进。应回归“监管者”与“服务者”角色,通过市场竞争筛选最佳方案。需公平公正推进资产确权,规范完善产权归集、置换等程序,从源头解决问题。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从顶层设计出发,分层、分级、分类构建框架清晰、数字赋能的存量资产“一本账”。出台国家城市存量资产分类分级导则,明确资产分类口径、效益等级,规范价值评估方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建设动态数据平台,推动存量土地、房产、设施等数据上云,实时同步规划调整、权属变更等信息。


二是建议健全考核、激励、监管等机制,全面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性。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将盘活面积、新增运营收入等纳入行政考核,探索已盘活资产价值折算计入地方债务率分母。建立与预算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优化“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体系,专项收缴盘活收益,并按比例给予有关单位预算倾斜。建立权责对等、鼓励探索的弹性监管机制,为国企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容错空间。


三是建议进一步提高土地规划、建筑功能、技术规范管控弹性,构建适应存量盘活需求的法规标准。健全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性质弹性兼容机制,重点放宽“单一用地性质”管控,为存量土地复合利用留出政策空间。优化存量建筑功能转换动态调整程序,针对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功能转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赋予产权、使用主体更多自主权。以“守牢安全底线、不低于现状”为原则,建立适应存量房屋改造的差异化技术标准体系。


四是建议以实现存量资产“滚动盘活、长期转化”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财政、税费、金融工具。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设立存量盘活专项基金。完善存量资产流转税费减免政策。用好以REITs为核心的金融工具,逐步放宽REITs试点适用类型,依托金融市场实现优质存量项目价值转化。


五是聚焦“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做到房屋、土地、设施等城市存量资产系统性盘活。存量房屋改造关注“功能转换”,以承载城市产业升级、公共服务等多元功能为导向,推动改造再利用。以“项目打包”“微更新”盘活存量用地,推动“低价值”用地与“高收益”项目“肥瘦搭配”,放宽边角地使用审批。以“内容驱动”盘活存量设施和“新增存量”,推进基础设施、“空巢”园区等改造。


image.png

版权所有 © 2018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598号同人广场C座  邮编:310030  电话:0571-87061835/87061872  传真:0571-87061330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8230号 浙ICP备05019917号-1
 网址:http://www.zdpi.org.cn  技术支持:杭州信安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