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发电全面入市交易相关工作。新能源全面入市在浙江的全面落地蕴含着“变”与“不变”的辩证逻辑,本文旨在把握新政落地的“变”与“不变”,对《方案》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分析,以期为新能源企业理解应对相关改革政策提供支持。

一是新能源全面进入电力市场。2024年,自愿入市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开启了浙江省级现货市场之旅,走通了新能源通过市场实现价值的路径。2025年,全省统调风电、光伏参与现货市场运行,一定规模的新能源企业收获了参与市场的经验和策略。此次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将包括统调新能源项目和其他新能源项目,是在新型电力系统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背景下,让更多的新能源企业进一步通过市场的“历练”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是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根据《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统调风电、光伏90%电量分配政府授权合约。此次,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并以报量报价或者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为所有新能源企业提供了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是存量项目入市以平稳过渡为主。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已经完成竞配的海上风电等存量项目,其机制电价与现行价格政策有序衔接,给新能源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保障了存量项目的收益水平不因入市交易引起大幅波动,实现了存量项目入市平稳过渡。

一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后,在结算环节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一定比例的机制电量,按机制电价结算,相当于建立“场外”差价合约机制,即在市场交易电价与机制电价之间进行差价结算,“保量保价”“多退少补”,让新能源企业有稳定的预期,从而促进新能源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增量项目保障收益和促进竞争两手抓。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其机制电价通过全省集中性竞价确定,实行分类组织竞价,分为光伏发电、深远海风电、其他风电三类,避免了成本差异较大的不同电源同台竞争的问题,发挥政策对新能源企业未来收益的保障作用。同时通过机制电量竞价充足率、定期更新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等举措合理确定全省年度机制电量总规模,促进增量项目对标标杆、技术进步,以通过上游环节充分竞争,推动终端工商业企业电价降低,从而降低社会整体用能成本。

一是市场规则向支撑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优化。一方面明确新能源全面参与现货市场,加快统调新能源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自愿参与日前市场”的要求,也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参与日前市场提升功率预测水平,提升应对曲线偏差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明确新能源参与市场后因报价等因素未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与考核,鼓励新能源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市场形势更“大胆地”去市场报价。
二是政策措施向完善新能源产业发展环境优化。明确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期间,新能源项目不再承担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减轻了新能源项目分摊费用的压力。与现行新能源政策新街,明确配置储能不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避免不合理的硬性要求阻碍新能源项目的推进,促进新能源发展回归市场主导方向。

新能源入市政策充分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其背后蕴含着政府稳定行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的深刻用意。这一政策通过构建更具灵活性的交易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规则,为新能源产业破除了传统体制机制的束缚,推动其从政策驱动型发展向市场主导型转型。新能源发电企业需要深入理解政策,把握改革方向,在更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角逐。
一是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存量有存量的好,增量有增量的洒脱”,对于存量项目,每年可自主确定次年机制电量比例一次,新能源企业可结合市场供需和价格趋势,推动项目获得全生命周期收益最大化。对于增量项目,统筹资源、技术、成本、市场等多因素,协同推进项目规划布局,可结合绿电、现货市场等交易品种及市场价格预期,灵活调整参与市场策略,积极参与绿证交易,挖掘新能源项目的绿色价值,提升综合收益。
二是技术升级,精准管控。推动新能源企业采用高效光伏组件、大容量风电机组、高效储能设备等先进技术装备,加速电站设备迭代升级,实现单位发电成本下降。新能源企业还可以通过优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方式,加强智能运维,降低建设成本和运维成本,将成本控制优势转化为增量项目的竞价优势。
三是创新手段,提升交易能力。依托高精度气象、历史发电数据,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发电预测模型,完善市场趋势分析、预测,提高市场交易均价预测精度,合理安排电力交易和报价决策,形成最优市场报价策略。创新商业模式,探索与大用户签订多年期绿电直购协议,形成稳定的供需关系,提前锁定收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不确定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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