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塑造发展新空间

2025-10-31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系统擘画了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总体蓝图,是未来五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方向。


新型能源体系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立足能源国情,锚定能源强国目标,提出的支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能源体系。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一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相比于油气等化石能源易受国际能源市场波动和地缘政治影响,风、光等非化石能源具有本地化的特征。随着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其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的特点以及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的客观环境,对能源系统安全韧性、调节灵活性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只有立足能源资源新优势,逐步形成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才能端牢能源饭碗,提高能源系统抵御风险的水平。


二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顺应全球能源发展大势,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在碳达峰碳中和实践摸索中,把新型能源体系作为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的最优解,旨在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将能源替代、能效提升和碳移除三个重要发展步骤与现代能源体系深度融合,实现能源安全、绿色、经济高水平平衡兼顾。


三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新型能源体系以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为驱动,推动能源体系系统性变革和整体性重塑。新型能源体系也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技术方向和产业土壤,是锻造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我国在新能源、先进核电、新型储能等方面取得的一批重大能源科技创新成果,带动了装备制造、施工运维等产业环节和新模式新业态的创新发展需求,给产业结构优化提供了巨大升级空间。


“十四五”以来,我国已构建起全球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但化石能源仍居于主导地位。未来五年,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需要供给侧、需求侧、治理侧多端发力。


一是从供给侧看,以非化石能源成为主体为重点,提高绿色供给能力。强化能源安全底线思维,发挥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作用,通过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化石能源利用技术的革命性创新支撑能源转型。加快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建立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各品种电源互济互补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能源系统“增供绿色”“供的高效”“供的绿色”。以新型电力系统为重要依托,把调节资源和智能电网作为破解新能源消难点、应对系统安全新挑战的主要手段,以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作为主要的调节资源、互为补充,推动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分别在大容量系统级区域性和分散式灵活性储能领域发挥优势,以智能电网和微电网作为枢纽平台,推动源、网、荷、储互动协同,解决不同时间尺度电力供需平衡和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问题,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共同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二是从需求侧看,以终端电气化为核心,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科学把握能源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动态平衡,把终端电气化作为脱碳的主要路径,进一步拓展电能替代的广度和深度,推动能源与工业、交通、建筑等多领域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构建以电为主、氢电融合为辅,灵活转换、多元互补的能源消费新形态,不断提升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终端用能部门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三是从治理侧看,以市场和价格机制为抓手,不断完善新型能源体系的制度建设。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把市场和价格机制建设作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关键举措,通过制度保障和机制设计,加快新能源消纳与传统能源转型发展,助推需求侧节能降碳提效,解决新能源跨区配置和能源供给安全,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推进能源领域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激励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发展,进一步推动能源回归商品属性,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更好满足多样化绿色用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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