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锋:区域联动、协同共建,让示范区建设成果更快更全面惠及百姓

2025-10-13

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域、基础性、综合性立法,《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已满一周年。


近日,围绕《条例》实施一周年的成效与未来深化方向,我院区域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赵小锋接受潮新闻采访,发表专家观点如下:


一是聚力推动规划土地项目建设跨区域协同不断取得新突破。持续优化提升先行启动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跨域建设工程项目库,拓宽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应用范围,拓展方厅水院项目试点五位一体跨域项目前期全流程工作机制和审批新模式,推动一体化项目建设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二是全力推进示范区跨省域高新区建设并争创国家高新区。围绕“3+2”主导产业,采取“跨区域、跨部门联席会议+联合推进运作办公室+片区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模式,统筹推进高新区规划开发建设工作,争取国家、省、市科技、产业、人才等领域的各项计划资金支持,争取早日创成国家高新区。


三是加大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力度。通过系统全面的顶层设计和谋划,形成“水乡客厅——先行启动区——示范区——规划协调区——嘉兴、苏州全域——苏浙皖省际毗邻协同发展区——长三角——全国”完整的经验复制推广的空间层次和序列。通过区域联动、链式传导,提高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复制推广的效率和成效。


四是全面深化强化向上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示范区聚焦“8+N”重点领域推进的一系列制度创新试点举措,许多方面都涉及各条线国家部委事权授权,下一步要强化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协同衔接,构建高效的沟通协调联动机制,争取更多上级授权赋能。


五是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示范区建设成果展览展示和科普宣传。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示范区建设成果的认知度。可考虑设立“示范区开放日”,大力向公众宣传示范区建设成果,尤其是“一卡通”等贴近居民生活的内容,让老百姓亲自体验更多跨省域办事服务,更加深刻感受到示范区、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成果成效,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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