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解读:市场秩序、权利保障与法治落地

2025-06-11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对民营经济的法律定位实现了从政策支持向制度保障的重大跃升。《促进法》以基本法形式确认了民营经济的地位与权利,系统回应了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不平等问题,构建起一套权利义务对等、政府行为规范、司法路径清晰的制度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预期和坚实的权利保障。


一、竞争机制的法治化与市场秩序的重构


(一)确立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促进法》明确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体制,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行政机关不得设置所有制形式、组织类型等歧视性条件,以制度方式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确保竞争起点的平等。


(二)保障生产要素的平等获取


《促进法》要求,民营经济组织在资金、技术、数据、土地使用权等关键生产要素的获取上应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同等的法律保障。政府在政策制定中,应在资金安排、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系统性破除影响要素公平配置的制度性壁垒。


(三)强化反垄断执法与行政行为约束


《促进法》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依法履职,及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为民营经济组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衔接,构建起常态化的行政性垄断纠偏机制,提升制度执行的系统性和权威性。


(四)优化资产盘活机制与投资服务体系


《促进法》鼓励民营经济组织通过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激活存量资产,提高再投资能力。同时,要求政府加强在项目对接、审批办理、要素协调等环节的服务保障,推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增强市场动态调整的法治支撑力。

二、法律确权与制度保障的系统完善


(一)确立民营经济的基本法律地位


《促进法》以立法形式确认民营经济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基础。这一制度性确权增强了企业的安全预期和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健全行政行为的法律约束机制


为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促进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冻结企业资产;同时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企业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救济,构建起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机制。


(三)强化程序正义与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法》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服务高效的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统一、透明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升市场运行的透明度与公平性。通过健全企业依法维权的程序机制,进一步夯实市场法治基础,提升民营经济的制度获得感。


三、司法保障的执行机制建议


(一)统一司法适用标准与裁判规则


《促进法》部分条款具有原则性特征,司法系统应进一步细化明确,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建立典型案例指导机制等方式,推动法律适用的统一化和规范化,提升企业司法预期的稳定性和案件裁判的公信力。


(二)降低企业司法救济的制度门槛


面对高成本、低确定性等现实问题,应在《促进法》实施过程中结合司法改革,优化涉企证据规则,推进简案快审机制,提升商事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水平,从程序设计上有效降低企业维权的成本。


(三)提升司法能动性与企业权利解释能力


在审理涉企案件中,法院可更积极地援引《促进法》条文,对企业在合同争议、产权冲突、行政干预等情形下的合法行为予以明确支持,强化法律在防范制度性风险方面的指引功能,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法治获得感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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