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规院参与起草的《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2025-03-25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5〕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浙江发规院作为支撑单位参与起草工作。
2024年我省居民消费支出增长6.9%,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八大类消费全面增长,消费支出水平位居全国第三。为提振和扩大消费,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浙江发规院开展专题研究并制订政策文件。《实施方案》是对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聚焦老百姓反映最多、呼声最强烈的问题精准发力,实施七大行动共29条举措。
居民增收行动。聚焦居民收入预期不足、消费欲望不强等问题,提出稳定就业、鼓励创业、职业培训、财产性收入等4条具体举措。
居民减负行动。聚焦重点群体负担重、“不敢消费”等问题,提出结婚生育、优学优教、医疗保障、养老助老等4条具体举措。
扩大大宗消费行动。聚焦稳住大宗消费基本盘,提出住房消费、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设备更新等4条具体举措。
促进服务消费行动。聚焦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提出餐饮服务、体育赛事、冰雪经济、演艺经济、文旅融合、邮轮旅游等6条举措。
提升消费品质行动。聚焦打造消费热点、提升消费品质,提出首发经济、新型消费、市集焕新等3条具体举措。
优化消费环境行动。聚焦丰富消费场景,加强消费生态建设,提出消费基础设施、休假和疗休养、入境消费、放心消费等4条具体举措。
减少消费限制行动。聚焦为居民消费行为松绑解困,提出消费场景、健康消费、公共消费、制度政策等4条具体举措。

消费一头连着产业经济,一头连着民生福祉,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直接体现。当前,消费领域新形势、新动向、新业态频现,浙江发规院将持续跟踪消费领域发展动态,持续开展系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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