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苏沪经验打通我省绿色船舶产业堵点的对策建议》获省领导批示

2025-02-08

近日,省领导对院《决策咨询》2025年第2期刊发的《借鉴苏沪经验打通我省绿色船舶产业堵点的对策建议》一文作出批示,作者为毛翰宣、徐强、冯程瑜、郑泽文。


国际海事组织与欧盟将在2023年-2027年间接连实施脱碳政策,船东脱碳压力增加,加速老旧运力出清,推动船舶产业不断向绿色化发展。绿色船舶作为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通常是指以LNG、甲醇、氢、氨、电等为动力的船舶。江苏、上海作为国内造船业的领头雁,在绿色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船型研制、绿色燃料供应等领域拥有突出的实力。相对而言,我省还存在绿色船舶技术创新能力有限、绿色燃料供应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创新生态尚未成熟等问题短板。


基于此,文章提出了五条对策建议。


一是高视野谋划绿色船舶战略路线图。进一步加强经信、海洋经济、科技、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制定相应路线图,积极推进形成绿色船舶的工作合力。


二是高强度提升绿色船舶科创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与省内外高校、大型科研院所共建绿色船舶研发机构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大型远洋船舶LNG、甲醇动力船型研制,加快氢、氨动力船型研发。


三是高水平打造全球绿色修船中心。加大运营船舶LNG、甲醇、氢、氨等绿色动力系统改装和新型节能技术改造等绿色解决方案整体供给能力。


四是高标准完善建立绿色燃料供应链。助力宁波舟山港打造成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LNG加注中心,加快布局宁波舟山港甲醇加注业务,探索开展氢、氨燃料加注业务。


五是高要求推动船舶节能配套设备更新。深度结合“两新”工作,以绿色化导向,加快船用配套设备更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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