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志军副院长、郑晓峰副所长撰写的文章《提升城市科创能级 塑造发展新优势》在《光明日报》刊发
2024-12-19
12月17日,《光明日报》(红船初心专刊)刊发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殷志军,产业所副所长郑晓峰文章——《提升城市科创能级 塑造发展新优势》。
文章认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学技术要打头阵,科技创新是必由之路。创新型城市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创新型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提升科技创新能级、驱动产业变革、塑造发展新优势,着重处理好五对关系。
一是处理好“本地提能”和“新引赋能”的关系。在推动研发资源向更高质量提升、形成重大引领性成果的过程中,应结合当地科创和产业发展态势,引建一批重大科研平台。中小城市结合当地产业新设新型研发机构。还应发挥大型企业尤其是“链主”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健全企业主导的科研组织机制打造创新联合体。
二是处理好“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创新型城市构建产业体系绝不是“喜新厌旧”,反而更要关注传统产业的深度转型升级。应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方向升级,着力推动传统产业“用数赋智”和绿色化改造。有条件的城市还应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三是处理好“内生动力”和“开放借力”的关系。创新型城市在增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内生动力的同时,应善于“向外借力”,高起点融入全国乃至全球科技创新网络,畅通人才流动通道,优化营商条件,优先发挥城市群、都市圈的协同作用,形成多城联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良好局面。
四是处理好“招引项目”和“本地企业”的关系。招引好项目对于增强城市产业实力、优化城市产业结构能够发挥重要作用,而本地企业也会在转型升级中衍生裂变出优质项目,应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土壤。
五是处理好“长期导向”和“短期影响”的关系。应保持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以渐进试点、增量引导、包容审慎等理念和方法推进改革,做到“先立后破”。特别是在破除旧的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时,应兼顾中长期导向和短期影响之间的协调性,制定符合城市自身情况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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