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规院基础所祝诗蓓副所长撰写的《提升民企基础设施投资热情》一文在《经济日报》发表
2024-12-1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围绕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浙江发规院基础所祝诗蓓副所长在《经济日报》发表文章,阐述专家观点。
祝诗蓓副所长认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铁路、油气、核电等领域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取得了良好的改革创新成效,民间资本成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新生力量。
要吸引更多民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当前仍存在项目投资门槛高、回报周期长、有实力参与的民企少、公平参与机制不完善、退出渠道不畅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健全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创新项目储备机制。筛选投资规模适中、收益预期良好、企业有意愿的重点领域,滚动建立推介项目储备库。深化“高速公路+光伏”“水利+市政+文旅”等跨界融合领域重大项目谋划。二是完善配套支持机制。对列入推介清单的项目,鼓励申报中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在环境、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研究制定统一运营补贴政策,打通多元开发反哺项目投资运营成本的可行路径。三是优化公平参与机制。畅通项目信息发布渠道,鼓励民企、国企合作参与投资,研究设立民间投资基金。引导金融机构以项目自身优劣作为项目贷款评估主要依据。四是健全常态退出机制。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畅通退出渠道,试行部分退出、分步退出等灵活方式,研究民企退出补偿机制,必要时提前终止或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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