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规院牵头编制的2022年度浙江省试点地区GEP核算报告通过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
2024-11-25
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科学核算是我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创新性举措,也是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基础性工作。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在杭州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省试点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报告(以下简称“核算报告”)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会议。省级有关单位、专家,海洋二所、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核算团队代表与会,浙江发规院能环所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能环所首席专家、正高级工程师郑启伟汇报了2022年度全省试点地区GEP核算结果。7个省级有关单位提出了GEP核算报告联审意见,省气候中心樊高峰主任代表专家组提出综合评审意见。
评审组认为,核算报告编制过程严格遵照《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域生态系统》(DB33/T 2274-2020)和《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浙江省GEP核算报告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内容全面,数据详实,较准确地反映了各试点地区供给产品、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的价值、结构及其变化。核算方法符合标准要求,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评审组一致同意各试点地区GEP核算报告通过评审,建议根据评审组的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下一步,浙江发规院将在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根据部门和专家意见,加快修订我省GEP核算标准,进一步规范GEP核算工作、提升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并探索搭建GEP数据库,以更好地推动GEP核算结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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