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优化以人口发展为导向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获省领导批示

2024-07-19

近日,省领导对我院《决策咨询》2024年第30期刊发的《我省优化以人口发展为导向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一文作出批示。作者为郑敏、俞莹、葛振宇、许书凝、袁珂鑫。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立与人口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可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普惠性、均衡性、可及性,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省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但随着人口发展出现新态势,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匹配问题凸显,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人口发展呈现“一负两化”特征,对普惠型托育、养老、教育等服务供需产生结构性、梯次性和滞后性影响;二是人口流动规模较大且集中度高,加剧了部分地区公共服务资源紧张;三是人力资本与人口素质不断提升,教育、医疗和文化等领域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相对不足。


课题组深入剖析了公共服务与人口不匹配的深层次原因:一是公共服务“一刀切”资源配置和考核机制尚未破题,导致托育、养老等资源与适龄人群存在偏差;二是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制度尚未彻底破除,人群差异仍然存在;三是公共服务管理管理整体统筹不足,亟待建立一个应对人口变化的资源调控机制;四是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财权事权不匹配,公共服务支出压力加大;五是公共服务供给中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不足,供给方式较为单一,公共服务可持续运营难。


基于此,课题组建议优化以人口发展为导向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五个“关注”:


1.关注“滞后性”与“时间差”,加强全省人口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高度重视人口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定期分析全省人口发展和变动趋势,建立适应人口趋势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和空间单元。


2.关注“集成化”与“可及性”,提高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利用效率。按照“可拓展、可转化、能兼容”原则,统筹“家门口”公共服务功能复合和综合集成,灵活设定、调整设施功能布局,建立公共服务跨领域资源统筹、标准兼容机制。


3.关注“均等化”与“普惠化”,梯度推动人群政策制度统筹衔接。建立城乡一体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优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同等共享,健全与居住证制度相挂钩的梯度式公共服务共享机制。


4.关注“一体化”和“可持续”,创新提升效能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深化以人口为导向的省市县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省内“人地钱”资源要素挂钩和调配机制,同时构建“政府保基本、社企同参与”多元供给格局。


5.关注“科学性”与“差异性”,全面优化公共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增强考核“指挥棒”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精准性,率先在托育、教育、养老等领域探索差异化考核,增加公共服务资源实际利用率等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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