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方面看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面临的压力与应对建议,获省领导批示

2024-06-14

作为浙江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智囊,我院善谋善为,善作善成,充分发挥战略研究、规划编制、工程咨询“三位一体”链式业务优势,积极开展决策咨询,持续深化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以高昂精神状态奋力开启“具有全国影响的综合性智库”新征程,全力以赴为我省践行“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献智出力。我们将陆续分享系列研究成果,敬请关注。



近日,省领导对我院《决策咨询》2024年第20期刊发的《从三个方面看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面临的压力与应对建议》一文作出批示,作者为潘毅刚、祝立雄、王晟、顾艳伟。


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明确要求,2025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三年多来,根据中央《意见》部署安排,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朝着2025年的发展目标扎实迈进。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估2025年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总体态势、面临的堵点难点,我们从高质量创富能力、高水平协调能力以及高品质共享能力三个维度选取了若干表征共同富裕实质性进展的关键指标,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对标对表、研判压力。


通过分析发现,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面临的压力主要有三个方面:在创富能力方面,2025年我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仍存在较大挑战,人均GDP与先进地区差距被拉大。在“三大差距”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穿透分析后仍发现隐忧:一是农民增收制约因素在增多;二是县域分化态势仍然明显;三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滑,“增收”慢于“创富”。在公共服务方面,一是教育、医疗、养老三大服务供给仍有短板;二是群体间社保待遇差距仍然较大;三是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在地区间、城乡间还存在较大差异。


总的来看,浙江近三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成效初显,但距离“实质性进展”仍有差距。这也进一步说明,实现共同富裕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保持长期的战略耐心,要坚持在发展中协调、在协调中发展,针对差距问题产生的本质原因,解放思想、创新改革。为此建议:


1.始终把推动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摆在共富首要位置。“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是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指标,需努力确保后两年GDP年均增速达6%以上。


2.深挖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提升农民人力资本,推动青年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大力推进农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提升。


3.持续深化“扩中”“提低”工作。聚焦9类重点群体,完善“技术创富”“提技增收”的制度安排。调动万千企业积极性,培育一批“企业员工创富体”,在推动企业提效、员工增收中实现双向奔赴。


4.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广舟山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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