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角下制定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的若干建议,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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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领导、省政府领导分别对《智库要报》第12期转发及《决策咨询》第9期刊发的《比较视角下制定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的若干建议》一文作出批示,作者为毛翰宣、冯程瑜、王维、秦诗立。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亲自擘画了海洋经济强省的宏伟蓝图。2024年是我省全面实施《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计划》的启动年,是全国首个省域海洋经济发展主管部门正式履职的起始年,表明了省委省政府聚力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魄力。当前,我省尚无关于海洋经济发展的专门性、系统性法规,较难形成全面、稳定、有效的制度供给。


基于此,文章提出了四条对策建议。


首先,加快制定《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力争“十五五”中期颁布实施。


其次,条例内容要突出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民营企业深入参与海洋发展、海洋国际开放合作、中华海洋文明发祥地、海洋经济统计核算等我省海洋特色。


第三,要助力实现浙江海洋经济发展高效管理,通过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正式明确省以及沿海设区市、县(市、区)的人民政府设立海洋经济发展主管部门,并规定部分行政部门中涉海的职责与分工,进一步完善海洋经济的管理运行体制。


最后,建立条例近期实施和长期“回头看”机制,利用法规的规范性、效应性、强制性和保障性,增强海洋经济发展法律保障机制,落深落实海洋强省战略,为形成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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