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承担编制的《浙江省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正式印发

2024-01-11

近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交通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浙江省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交强省办〔2023〕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前期在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我院基础所会同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数智交院共同参与支撑《实施方案》研究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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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物流在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被列入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决定。省政府主要领导也明确部署要求“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谋划打造现代物流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的决策部署,编制出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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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作为我省首个指导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创新性文件,总体架构可概括为“1510”:“1”即构建一套交通物流现代化指标体系,包括5方面共20项指标;“5”即实施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组织运行、产业融合和行业治理五大交通物流现代化提升行动;“10”即推进港口集疏运体系扩能提升、强化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十大关键性抓手。


《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以下4方面特点:


1.突出交通与物流的融合发展。统筹强化交通设施“硬连通”和运输组织“软联运”,加快优化完善“两张网”,即“一核三枢五廊多节点”的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全国、链接全球、畅达城乡的交通物流服务网络。


2.突出五个维度的综合现代化。从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组织运行、产业融合、行业治理五个维度,体现交通物流的现代化,并具体通过20项核心指标量化支撑。


3.突出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撑。培育发展临港、内河、临空经济,推动交通物流与先进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等深度融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4.突出抓手突破和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港口集疏运体系不畅、综合货运枢纽体系不健全、“大港小航”等瓶颈问题,谋划十大关键性抓手,同时明确任务和抓手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交通物流战略研究优势,力争打造更多创新研究成果,为加快构建我省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发挥高端智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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