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理清空间治理逻辑体系

2023-07-10

空间治理现代化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承担着战略传导、空间优化、要素配置等重要作用。推进空间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2020年以来,我院就陆续开展了多个层面的省域空间治理研究,形成系列成果。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新时期新要求,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立足前期地方调研和思考探究,课题组围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战导向,重点聚焦“三大体系、五项机制”,探寻省域空间治理的可行方案,以期为我国空间治理提供走在前列的浙江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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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各地认识不一,工作统筹不足。有的地方政府或部门认为,空间治理就是国土空间规划,是主管部门的事情,没有上升到“整体政府”高度;有的认为空间治理是专业技术工作,全部外包给技术单位,政府当“甩手掌柜”。一些工作算局部、眼前利益账多,处于“单打一”状态;不少工作专班、平台区块内容交叠,缺少有效统筹。规划编完就“墙上挂挂”的现象没有根本扭转,政策出台就跟不上变化的情形时有发生,空间问题集成解决体系没有形成。


二是规划协调不畅,关系尚未理顺。当前规划体系的协同作用机制仍不够完善,发展规划“统领作用”没有很好体现,指导落实战略格局的路径和抓手尚不清晰,国土空间规划如何衔接发展规划、精准提供战略和需求落地的“基础作用”还不完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如何支撑落实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空间承载,路径也不明确。由于一些规划期限不一致,衔接存在较大“障碍”,相关法律法规“缺位”也使得衔接工作缺乏有力依据。


三是部门分立分治,管用衔接不足。省域空间治理是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过程,但目前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分立分治有壁垒。由于“条线”设置,空间治理对象呈现割裂管控、交叉管控并存局面,部分规划“怎么做”“做成什么样”等还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和规范。目前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已形成基本的业务体系,但跨部门的管用衔接还需要更为打通,实现从管到用、从部署到落地还有较大距离。


四是要素配置不活,空间利用碎片。主要存在三个“不匹配”的问题。一是决策制定与空间配置不匹配,存在“换届政府换个方向”现象,规划跟不上变化。二是指标分配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置方式不够灵活,空间供给与产业需求仍有脱节。三是存量提升与盘活机制不匹配,城市低效用地与高产出用地相互穿插,碎片化特征明显。


五是用途管制生硬,缺乏弹性创新。支撑各类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规则依据还不够清晰,空间控制界线管控缺乏弹性,难以适应发展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空间用途管制单用途分区,对于旅游休闲观光等复合场景共存的区域难以定义具体用途,存在项目落地路径单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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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目标


空间治理是围绕“国土空间”开展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执行能力的综合体现。省域空间治理的主体是省市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对象是全省域空间资源要素,关键在于治理全过程中的制度规则设计,核心目标是要推动省域生产力布局与重大战略实施相匹配、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提升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能力和管理调控效力,实现政府的整体智治。其建设目标应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诠释好政府战略意图。空间治理的本质是通过规划、建设、管控等治理手段,将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予以空间上的合理表达。规划的制定凝聚着战略意图的提出,用途管制的形成传达着战略决策的部署,绩效考核的建立保障战略实施的闭环,从而构建一个更有效力的实施体系。


二是优化好空间发展格局。空间治理的重点在于推动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引导要素跨区域流动、合理化安排,促成优势地区集聚优势资源,引导生态地区落实资源保护,并配套建立适用高效的空间措施,推动开发和保护行为的科学实践,从而构建更可持续的“三生”空间。


三是平衡好多元利益主体。空间治理的对象和主体多元,客观需要进行利益博弈,形成合理的治理方式和协作制度,立足全域整体,打破部门局限,通过构建一套多角度多主体良性互动的体系,设计一组有利于利益协调平衡的机制,促成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空间发展结论。


(二)“四化”要求


推动省域空间治理现代化,关键是坚持“四化”:


治理理念要贯通、实现体系化。首先要统一认识,推进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有机衔接,引导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监督等空间治理链一体贯通,形成体系化共识。


治理主体要协同、实现统筹化。以互联共享为出发点,推动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农林水利等部门协调,达成更为高效顺畅的协同共治,打造集成化专班,形成统一部署安排。


治理对象要融合、实现一体化。主动把握空间复合、功能融合的新特点,立足统筹共建、整体最优,引导产、城、乡、人、文、景等要素高度融合,凝练更强的空间发展生命力。


治理方式要适用、实现实战化。立足地方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形成利于发展、便于操作的治理方式,依托实践不断检验迭代,推动空间治理走向应用实战。


(三)体系框架


达成空间治理的目标要求,实现全省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全过程管理、全社会共享,重点要建构“三大体系”,健全“五项机制”,形成实施推进的主体框架。


其中,“三大体系”包括:


规划体系——描绘治理蓝图。即围绕空间治理的战略决策诉求,建立一套有机衔接的规划体系,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化解空间矛盾,清晰顶层战略部署,实现“纵向传导、横向协调”。


管治体系——强化治理手段。即围绕空间治理的用途管制诉求,建立一套差异化高效率的要素配置方案,因地制宜创新管控规则,增强统筹调控与优势互补水平,提高数字支持的精准匹配程度,实现“刚柔并济、数智支撑”。


工作体系——优化治理逻辑。即围绕空间治理的运行推进诉求,建立一套跨部门跨领域联动的程序规则,明晰治理协作的方式方法,强化公开透明、规范可靠的监督和激励,实现“管用结合、统筹协同”。


“五项机制”包括:规划协调机制、要素配置机制、精准管控机制、统筹共治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分别形成空间治理的蓝图、路径、手段、主体、保障,整体引导治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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