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推动“浙有善育”标志性成果打造,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规划由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编制。
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也是顺应群众期盼、打造“浙有善育”标志性成果的关键时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作出打造“浙有善育”名片重大部署,并将“浙有善育”纳入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022年要打造的十大标志性成果之一;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探索‘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完善普惠性养老、育儿服务和政策体系”。针对当前托育服务发展的现实基础和面临的形势,研究制定《规划》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是贯彻落实二十大提出“破解托育难”的有力举措。
二、主要特色
《规划》从我省实际出发,紧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与相关政策衔接,在目标措施上体现我省特色:
1、注重整体推进 坚持系统谋划,把发展托育服务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协同政府、市场和家庭等各方力量,构建“5+X”托育服务体系以及“1+1+X”普惠托育专业指导体系,形成多元参与托育服务发展格局,整体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2、突出示范引领 在目标设定上,拉高标杆,确保2025年各项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在工作举措上,围绕国家卫健委与省政府签署的《关于支持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合作协议》,争取国家有更多的政策支持和项目试点,确保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3、体现改革创新 围绕打造“浙有善育”标志性成果,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县域先行试点,鼓励和引导试点地区确立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4、强化数字赋能 开展“婴育数字化服务”国家试点,在全国率先建设全省智慧托育管理系统,打造一批智慧托育便民服务应用场景,对托育服务资源布局、从业人员资质和行为、婴幼儿健康、安全运营等实施数字化监管,全流程为机构办托和家庭入托提供集成服务。
三、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遵循普惠性与市场化协同发展路径,加快构建政策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托育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不断增强婴幼儿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浙有善育”标志性成果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四、规划目标
计划到2025年,托育服务的政策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省每千人托位数4.5个,普惠托位占比超过60%,乡镇(街道)托育机构基本全覆盖,托育服务智慧化管理全面实现,广大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五、重点任务
围绕重点要加强的工作,《规划》提出了推进托育服务发展6大任务和22项具体举措,细化目标任务。
1、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建立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等为补充的“5+X”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构建“1+1+X”普惠托育专业指导体系,促进托育服务内涵发展,推动城乡托育服务协同发展。
2、构建托育人才培养体系 健全托育人才专业教育体系,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推进校企合作。拓展托育从业人员规模,加快建设各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提升托育队伍服务技能,鼓励相关院校、妇幼保健机构与托育机构合作开展订单培养或员工培训。完善托育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托育从业人员的发展空间、薪酬待遇、执业环境,稳定托育服务队伍。
3、提升智慧托育服务水平 建设全省智慧托育管理系统,推进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推进智慧托育服务应用,实现资源布局实时监控“一张网”、人员技能培训“一网办”、智慧服务“一键通”,推进机构“网上提交即刻办”、家庭“入托网上约”。培育智慧托育新业态,支持各类主体建设智慧托育服务机构,加快高新科技在托育机构的推广应用。
4、打造创新融合发展环境 推进医育结合,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与业务指导功能,依托“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育儿家庭环境支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优化育儿社会环境支持,实现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全覆盖。强化托育产业发展环境支撑,形成一批有活力的托育服务品牌。
5、强化托育服务要素支撑 建立托育服务标准体系,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研究制定普惠托育服务标准,促进普惠托育机构规范发展。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将托育服务功能纳入村庄规划,强化居住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强化多元投入保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机制。强化金融保险支撑,建立托育服务发展的多元筹资渠道。
6、健全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多元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托育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安全监管服务,将托育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加强机构运营监管,建立托育机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托育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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