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智囊和高端智库,我院始终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深度参与“七五”至“十四五”各类规划编制,积极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咨询评估,积淀形成了课题研究、规划编制、工程咨询“三位一体”业务链的独特优势。2021年,我院共承担课题研究、发展规划、工程咨询600余项,评选出36项成果分别获得2021年度院优秀咨询成果课题研究、规划编制、工程咨询三类奖项,现将陆续推出系列获奖智库成果,敬请关注。
一、研究背景
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就从全面建设惠及全体人民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战略思想。十余年以来,浙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地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城镇化水平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十四五”时期,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与浙江长期形成的多层面问题交织,浙江新型城镇化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及浙江发展趋势,推动浙江新型城镇化在新时代努力谋好新篇、持续走在前列,是新时期浙江高质量发展和提早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将新型城镇化确定为八个专班化运作谋划突破的重点任务之一。2020年底,我院在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承担本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主要研究成果
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时期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相关要求制定,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科学研判新阶段、新趋势、新特征,对标新任务、新要求,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谋划浙江新型城镇化发展新蓝图。成果主要包含四个部分,分析了浙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现实基础、问题短板和趋势特征,提出浙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十四五”主要目标和远景目标,明确了高水平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高质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高品质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城市、高层次打造以现代产业为支撑的创新型城市、高标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高效能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6大重点领域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强化工作推进、强化监测评估和强化绩效考核五方面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此外,本项目成果转化的《实施十大标志性举措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率先全面推动“农地入市” 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多份研究报告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2021年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等多份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创新
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浙江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政策举措,是指导浙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主要有四大创新点。
1.创新提出浙江“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六字方针战略,为全省今后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明方向。紧扣国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深入研究分析浙江城镇化进程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创新提出全面实施“以人为核心、高质量为导向、面向现代化”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其对上深度衔接、对下宏观指导、同时兼顾浙江发展实际和地域特色。
2.创新制定浙江“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体系,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提供支撑。从四个方面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定性目标,以展示引领性和体现现代化为原则设置二十五项定量指标,系统构建主要指标体系,体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人本化导向、高质量要求、现代化特征及其综合属性,充分涵盖其的广度、深度和高度,具有先进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3.系统回应“十四五”时期浙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命题、新课题,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任务手册、行动指南。紧扣人本理念、统筹布局、城乡融合、增存有序、软硬并重五大原则,创新提出具体任务安排,全面回应“人到哪里去”“人的身份和权益”“人在城市生活更美好”“人的创业和就业”“人和要素在城乡自由流动”“城市更智慧、人民更幸福”等新命题。
4.创新谋划“十四五”时期浙江新型城镇化发展系列标志性举措,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持续走在前列提供核心抓手。不仅对国家新型城镇化任务作深化、细化和具体化,还谋划提出实施大都市区同城化“五个一”工程,谋划推动“未来城市”实践区建设,分类推进“县城强身”计划等一批标志性举措,将助力浙江新型城镇化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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